会计科4人:
1.人员:科长由副处长兼、科员4人(其中:人事代理2人)
2.职责:根据《会计法》、《高等学校会计制度》的规定,结合学校经济业务,设置、 调整会计核算管理帐套,设置、调整各类账册和辅助账册;认真复核记账凭证和原始单据,发现问题及时查找原因并正确处理,最终完成记账工作。打印科目汇总表;审核后正确无误的凭证移交给凭证装订人员,保持凭证的连续、完整;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规定编制月报、年度预决算等各类会计报表,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;根据学校的各项提成、分配方案,准确结算各项提成;按月与学校有关部门做好对账工作;及时清理往来账款,按季提供暂存、暂付明细清单;及时打印上年度各类会计账册;配合接待、查询会计档案工作;如实反映并分析学校会计信息,为处和学校领导决策提供依据;根据学校规定并经处领导同意向有关职能部门提供相关会计资料;及时将各类报表、账册、会计资料移交档案管理人员归档保存;定期备份会计电算化资料,保证会计数资料的完整、安全;配合处 内其他科室完成相关工作,认真、及时、准确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。